遲要搬,早要搬,倒不如趁早搬。
不過,新家還未適應,學習需時。
奈何性子急,愈急愈攪不好!
新家地步: http://lammasally.blogspot.hk/
各位 blog 友,縱使可以在其他地方繼續寫網誌,
但yahoo blog 畢竟是我們認識的地方,有太多回憶!
謝謝你們的支持,尤其在豆點生病那段日子,
你們給她送上一籮又一籮的祝福!
她往彩虹橋上去,你們又送上無盡無數的愛與支持,
陪著阿娘渡過那人生最痛!
這裡有你、有你、有你、有你的回憶,確實有點捨不得!
但捨不得,捨不得,仍是要捨得!
豆點,我們搬家了。
阿娘先將芝麻湯圓安頓好。
九月三十日,阿娘會回來再帶你過去!
肥師奶年青時﹐毛滑色亮﹐當年精力充沛上山下海﹐現在還是留在家中眠眠最好不過。
回覆刪除忘了說﹐我已到訪阿娘的新居並留了言呢﹗
回覆刪除[版主回覆09/07/2013 09:38:14]謝謝
我都搬了,不 過又是攪到一泡湯
回覆刪除[版主回覆09/07/2013 16:52:06]喺呢度寫開,突然間話要搬,我地嘅心情,真係非bolg 友能夠明白架
[大良八記回覆09/07/2013 15:32:33]真捨不得這裡…我原本一路補回之前的日記…怎料要結束營業…好傷感…
[BB多多回覆09/07/2013 13:00:07]http://cmleung811.blogspot.hk/
因為攪到杰撻撻,都唔好意思比人
[版主回覆09/07/2013 12:42:14]又話搬咗,搬咗去邊呀?
[版主回覆09/07/2013 12:36:45]你泡湯杰啲,還是我泡湯杰啲
唉…我很不捨得這裡…但也要搬了,給阿娘妳留個新BLOG網址,有空多來逛逛,記得帶埋芝麻湯丸,還有豆點來呀!
回覆刪除http://yueightsister.blogspot.hk/
好開心可繼續探訪芝麻湯丸!
回覆刪除新居愉快!
[版主回覆09/13/2013 14:04:48]謝謝!有空多來坐坐。